智董特约评论
自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"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"以来,越来越多的人士对现行新股发行制度提出了质疑。日前读到一篇"变资金话语权为账户话语权"的文章,作者建议,变资金摇号申购为按股东账户分配,让每个账户都有权利获得相同数量的新股,这样做可以大大提高中小投资者的中签率,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。与此同时,由于所持新股相对分散,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恶炒新股的市场顽症,有利于新股发行及上市价格的合理定位。笔者读后深感,这是一个好办法。
股改以后,新股发行普遍采用网下机构定价和网上散户摇号的做法,连只发一、二千万股的中小板公司机构都要先瓜分掉20%,还美其名曰"与国际接轨"。结果是,新股发行的无风险收益大部分掉进强势群体的腰包,中小散户中签率越来越低。当前A股估值偏高已成共识,而高估值的源头就是一级市场的高市盈率发行,但如果降低发行价,一、二级市场的巨大差价又落入机构手中,中小散户则被迫成为二级市场的吃套者。
以中石油为例,其40亿股新股网上认购30亿股,网下配售10亿股,看起来大部分给了公众投资者,而且网上、网下中签率也都在2%左右,但网上的30亿股有1.5万亿个账户摇号,网下的10万亿股不过485家机构分配,散户要50个号才能中到1份,而机构凭借资金优势家家有份,最多的账号拿到2500多万股。中石油已经是中签率最高的新股之一,刚刚结束的中国中铁更不公平,面对3万多亿巨资摇号,网上中签率仅0.535%,而网下340家机构拿了30%,中签率达1.56%。本来,中石油和中国中铁的发行市盈率都已经不低,但如16.7元的中石油,相对其48.60元的上市开盘价,收益高达190%,设想若降低发行价,在现行体制下则机构的好处更大,机构和散户之间的鸿沟更深。
由股权想到物权,《物权法》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,上海市有关部门颁布了相关实施细则,其中有一条,确定一张产权证计为一个业主,开发商如果只办理了一张"大产证",业主人数也只能算"一人",而一个业主如果拥有多套房产并且分别办理了产证,则可根据产证数计为"多人"。在这里,机构的账户有点象开发商的"大产证",以前几百个业主也顶不上它那一本"大产证",物权法实施后,这种情况终于得以改变了。当然,新股摇号和物权法是两码事,一个业主可以拥有多张产证,而在实名制下一个投资者只能有一个账号;况且一张"大产证"只算"一人",那是为了保障业主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。但从某种程度上说,一级市场发新股也是一种经济民主,特别是那些大型、特大型国企改制回归,它们的资产本来就是全民资产,如今实行资本化,理应让广大民众最大限度地享受其改制成果。就如先A后H股的中国中铁,香港股民能确保每人1手,而内地股民却大部分人无份,这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。
当今中国已全面进入资产证券化阶段,分享国企改制和发行上市的成果,是"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"很重要的、也是比较容易实施的手段之一。有数据表明,200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759元,其中工资性收入占68.9%,转移性收入(养老、社会保险、赡养捐赠等)占22.8%,经营净收入(生产、商业买卖收入等)占6.4%,财产性收入(股票、基金、房屋出租等)最低,仅244元比例仅1.9%。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,是衡量一个国家公民富裕程度的重要尺度,以美国为例,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约为40%,90%以上的公民拥有股票、基金等有价证券。虽然改革开放近30年以来,我国经济快速发展,近两年来资本市场更是突飞猛进,全国股票账户加上基金账户已达1.3亿户,但也只占到全国总人口10%比重,普通居民的富裕程度仍然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,尤其是发达国家。
普通居民如何更快地富裕起来,变资金摇号为账号摇号是最切实易行的办法,"小产证"和"大产证"应享有同等权利(当然,基金、券商集合理财等公众性账户可另行处理)。而且,这不仅仅是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,还涉及到缩小分配差距、建立和谐社会等一系列大问题。